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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价值和名师尊严究竟在哪?____再谈“最好的学校”和“最好的学生”
日期:2016-10-09 10:01 来源:未知  点击:

  拙文《为什么最好的学校招收的都是最好教的学生》在《中国教育报》发表后,引起了强烈反响。说实话,这也在本人的意料之中。笔者本不想再表达些什么,因为个人精力毕竟非常有限,但在阅读几篇围绕拙文展开讨论的文章后,笔者对此又进行了一些更深入的思考,所以想与大家再谈论一下这个话题。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写得文章属于教育随笔类,不是学理性和规范性都很强的学术论文,因此,文章中有些概念不可能那么“严谨”,只能是约定俗成的意义。比如,什么是“最好的学校”和“最好的学生”?如果是撰写博士论文,这两个概念可能就得“引经据典”,洋洋洒洒写上好几千字也未可知。但在当下的社会语境中,“最好的学校”就是指那些升学率高的学校,而“最好的学生”就是指那些能考上大学甚至是名牌大学的学生。如果一些人非要强调或表明这样的观点——“最好的学校是让不同学生都能成为‘最好的自己’的学校”,“最好的学生应该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强的学生”,而意欲要求我“更新”或“树立”对学校的“评价观”和对学生的“成才观”,这只会让人们形成如下的认识:这些人太过于注重“字字在理”的表述就不会发现文章的立意和关键问题,进而会让人感到“有点古板”了。笔者在拙文中并不是和教育管理部门或专家们讨论“国家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之类的宏观课题,而是在谈一种“赤裸裸”的教育现实——“分数才是硬道理”,对学校和学生造成的消极影响。
  笔者对“为什么最好的学校招收的都是最好教的学生”的发问和国家宏观层面的“高中教育的合理分流”政策没有任何关系,而主要涉及的则是“教育公平”话题。事实上,“教育分流”和“教育公平”原本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遗憾的是有些讨论者恰恰把二者混淆了。笔者当然知道高中教育的“分流”及其与大学教育“对接”的伟大意义。但常识会让人明白,人为扩大学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不是“合理分流”,把学生按成绩分为“三、六、九等”,而在招生时“嫌贫爱富”也不是“合理分流”;不择手段地“掐尖”“抢优生”更不是“合理分流”!所谓教育合理分流就是根据各个学生不同的知识基础、个性爱好、潜能特点乃至职业倾向,将学生进行分类,引导他们毕业后跨进不同类型的学校和课程轨道,并按照不同的要求和标准,采用不同的方法,教授不同的内容,使学生成为不同规格和类型的人才。在这个概念里面,很重要的一点是“合理分流”强调“不同类型”学校之间的分流,而不是同为普通中学之间的“生源大战”,如果普通中学之间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源抢夺”都叫“合理”,那必然是“强词夺理”之“理”了。 

  近年来,我国有一些地区出现了“人造名校”。举个例子说明:某地搞“教育改革”,计划“打造”(这个词用在教育上,笔者一直认为是“不伦不类”)一所“人民满意”的初中,而且还是“高起点”“高水平”的“示范学校”。怎么才能让这所连校园里移植的花草树木都还没长起来的新学校很快“成名”起来呢?教育行政部门除了斥资修建新校园外,还在政策上对该新建学校“予以倾斜”:第一,要求所在辖区内的各小学将毕业班最优秀的学生推荐到该校去;第二,该校可以在区内任何一所学校选聘优秀教师。这两项政策意味着,这所新建学校依靠教育行政力量,能够迅速集中全区最优秀的学生和最好的教师。我们也完全可以想象,三年后的中考,这所新建学校肯定能够取得非常好的成绩。与此同时,在看到这所新建学校的办学成效时,一些不明就里的教育工作者“纷至沓来”,前来“取经”,学习办学经验,而该校负责人也肯定会大谈“制度改革”“机制创新”“课堂模式”,会“提炼”“总结”出汉字加英文再加阿拉伯数字凑成的各种概念——诸如“5U课堂”“8S德育”之类,唯独不会提那两条选“优生”选“优师”的倾斜政策。如此速成“名校”,是违背教育规律的。
  的确,家长选择学校是一种“市场行为”的具体表现,谁又愿意把自己的孩子送到不好的学校去呢?但问题是,所谓“好”与“不好”更多的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笔者讨论的教育,指的是基础教育,再明确具体一些,是特指义务教育阶段中的公办学校提供的教育。目前我国义务教育主要包括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公平、均衡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特征之一。这里的“公平”与“均衡”是通过“统一性”体现出来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统一性”是贯穿该法律条文始终的一个理念,即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学校建设标准、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标准等等。义务教育阶段是绝对禁止“择优招生”的。高中教育当然不属于义务教育,但作为公办学校的高中,由于其经费来源完全依靠财政拨款,所以依然需要体现教育公平的原则,不应因人为因素而在公办高中之间产生种种过于悬殊的差距。在招生方式上,国家虽然允许各高中可如同高考招生一样选拔学生,但却必须遵守统一的规范。那种跨地区的“掐尖拔苗”,甚至不择手段地“重金收购”招生范围之外的“尖子生”,显然也是高中不应该做的事情。 

  “为什么最好的医院收治的都是最难治的病人,而最好的中学招收的却是最好教的学生?”笔者愿意再次重提这个疑惑。这个问题只不过是笔者借题发挥,正在的目的是想引出人们对“教育公平”的关注。这里所提及的“教育公平”,当然不是也不可能是“绝对公平”——这个概念本来就是个“伪概念”,哪有什么“绝对公平”呢?笔者希望更多的教育者,特别是教育行政管理者一起来思考并探索,如何让中国的基础教育实现基本的(不是高端的)、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公平与均衡。这哪是什么“理想主义”和“道德要求”呢?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适合自己的最优质的教育资源,让每一个老师都能拥有源于公平教育资源的职业成就和职业幸福!这应该是所有学生和教师应有的权利,而不应该是他们遥远的“梦想”!因此,这个发问不仅仅关乎“教育公平”,还关联着教师的职业价值与职业尊严。笔者当然知道医生和教师在专业上的差别。医生和教师的职业区别,远不只是“技术问题”和“综合问题”;而是虽然都是和“人”打交道,医生面对的是肉体,教师面对的是心灵;医生着眼于去掉病痛,教师着眼于启发智慧;医生的可贵在于拯救生命,教师的可贵在于提升灵魂……但是,当医生把别人没治好的病人治好作为自己的价值和尊严所在时,那些靠从来都是只教重点班的“优生”而成为“名师”的教师,是不是应该扪心自问:“我的价值和尊严何在?”
  (李镇西,多年从事中学语文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现就职于成都市武侯区教育科学发展研究院,其教育理念是:“朴素最美关注人性做真教育,幸福至上享受童心当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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