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高中是县域基础教育的龙头,办好县域高中对巩固和提高高中教育普及水平、带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和人才发展战略具有重大意义。2021年12月,教育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吹响了“县中振兴”发展的号角。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用5年的时间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并制定了系统而详细的发展方案。
为积极响应教育部直属高校支持“县中振兴”发展的号召,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的指示和精神,推进师范院校服务基础教育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在教师教育及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经研究决定正式启动“‘县中振兴’支持计划”。该计划旨在发挥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在高考命题研究、高中教学质量测评、高考备考指导、高中名校交流(跟岗研训)、高中教学教研指导、高中奥林匹克学科竞赛教练员研修及拔尖人才培养服务方面的优势和特色,支持县域高中的振兴和发展,切实提高县域高中的教育质量。为推动“‘县中振兴’支持计划”的实施,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决定自2022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遴选部分县域高中为“‘县中振兴’支持计划”基地学校(基地学校章程及申请表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一:
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县中振兴’支持计划”
基地学校章程
第一条 性质
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县中振兴”支持计划基地学校是以县域高中卓越领航教师、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及高考备考指导等教育活动为载体,由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整合华中师范大学在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考试研究等方面的优势,给予发展支持的县域高中学校。
第二条 发展目标
依托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在考试研究与教师培养方面的优势和高中名校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基地学校教师专业水平提升,全面提高基地学校向一本以及高层次高校(“双一流”高校)输送优秀毕业生的能力。
第三条 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声誉且注重提升学校办学质量和社会影响力的县域高中学校。
2.认同华中师范大学的教育理念,有通过依托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的专业力量提升学校办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学业成就提升的强烈愿望。
第四条 加入方式
1.加入基地学校本着自愿互信的原则,由县域高中学校自行申报,经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遴选批准后可成为基地学校;中西部地区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域高中可优先考虑。
2.申请加入基地学校的单位须填写申请表(可进入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官网下载申请表),经申报准入后授牌正式成为基地学校。
第五条 可获得的教育教学支持及相关服务
1.获颁“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县中振兴’支持计划基地学校”牌匾。
经申请获批通过的基地学校统一参加在华中师范大学举办的“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县中振兴’支持计划”启动大会,并获颁“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县中振兴’支持计划基地学校”牌匾,基地学校名单将在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布。
2.参与“高中新课程新教材高端研修计划”。
基地学校教师可参加由本院举办的高中教师新课程、新课标与新教材高端研修项目(华中师范大学校内集中学习),并到国家新课程新教材示范高中学校观摩学习。
3.参与“高中教学质量测评与提升计划”。
基地学校可参加由本院开展的“县域高中教学质量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基地学校可申请本院专家组深入基地学校进行教学(听、评课)和高考备考策略调研、评估服务。根据评估结果,由学校决定是否由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专家组为学校提出专业的教学质量提升、高考备考(包括一轮、二轮、三轮)策略调整及跟踪指导。
4.参与“卓越领航名师培养计划”。
(1)基地学校可选派学科骨干教师参加由本院举办的“高中教师考试命题及测评技术提升高级研修项目”(华中师范大学校内集中学习),学习时间为寒暑假,每期约一周,提升骨干教师的高考研究与命题能力。
(2)基地学校可选派教育教学水平高或教育科研能力强的学科骨干教师、班主任、中层管理干部参加由本院组织的全国高中名校“跟岗学习”(学习时间为5—60天)和“师徒结对帮扶”(帮扶时间为1年)活动,通过名校名师的“帮”“扶”“带”,为县域高中培养名师及教学管理人员,提升基地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能力。学员修满学分,经考核达到优秀等级的县域高中教师将获得由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颁发的“县中卓越领航教师”证书。
5.参与“高中拔尖人才联合培养计划”。
(1)由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高中拔尖人才培养研究团队对基地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方案进行审核、修订和完善,并对学校进行跟踪指导服务,提高基地学校向高层次高校(“双一流”高校)输送优秀毕业生的能力。
(2)基地学校学科竞赛教师(教练)可参加由本院举办的“‘强基计划’背景下高中学科竞赛教练员研修班”(分期举办,平时周末或寒暑假在华中师范大学校内集中学习),提升基地学校学科竞赛教育教学能力。学员修满学分,可获得由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颁发的研修证书。
6.参与“学校办学及教科研成果转化计划”。
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将联合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和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论坛》(教育部主管,华中师范大学主办,全国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教育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42-1846/G4)杂志社,以教育专著、科研论文集、教研论文等形式出版或者发表基地学校办学及教学研究方面的成果。
第六条 需承担的义务
1.选派专门的基地学校负责人负责联系工作。
2.授权基地学校负责人处理基地学校参与“县中振兴”支持计划的一切事务。
附件二 华中师范大学考试研究院“‘县中振兴’支持计划”基地学校申请表.docx